龙岩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关于我市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 年1月2日上午,龙岩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关于我市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新闻发布会,本次新闻发布会邀请了龙岩KK网、《福建日报》、《福建法治报》、《闽西日报》、《海峡导报》、《龙岩新周刊》、龙岩电视台公共频道、新闻频道等省市主流新闻媒体共计30余人参加此次发布会。 此次发布会主要通报了公益诉讼工作法律依据,近年来我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及取得的初步成效、下一步工作重点抓好哪些方面等展开。 以下是发布会通报情况: 龙岩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我市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通报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是本轮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根据中央、高检院和省检察院的部署要求,我市检察机关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多措并举,全力探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取得较大实效,实现全市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全覆盖。现将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公益诉讼工作法律依据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是检察机关依照法律授权,对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行政违法行为或者民事侵权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活动,包括行政公益诉讼和民事公益诉讼。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是党中央的重大战略决策。其目的是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为重点,在北京、内蒙、吉林、江苏、安徽、福建、山东、湖北、广东、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等十三个省份开展为期两年的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同年9月,龙岩与福州、泉州、三明、南平等5个地区被省检察院确定为我省公益诉讼试点地区。 年6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作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正式确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自年7月1日起全面铺开。 二、公益诉讼工作情况 年7月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我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公益”这个核心,突出重点领域,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积极拓展案源,慎重把握案件,较为成功地办理了一批公益诉讼案件。年9月至今,两级检察院共摸排环保、食药、生态等各类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余条;提出公益诉讼前检察建议案件78件(其中行政案件77件,民事案件1件);提起公益诉讼案件13件(其中行政案件12件,民事案件1件)。目前,12件行政公益诉讼均已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检察机关诉讼请求均得到法院支持,1件民事公益诉讼因被告在开庭审理前已将相关问题整改到位,诉讼请求已实现,社会公共利益得到有效维护,决定撤回起诉。 (一)精心组织,凝聚合力。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县两级检察院将试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检察长亲自担任公益诉讼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检察长和分管院领导坚持以上率下,带头研究试点工作,加强统筹规划、沟通协调和督促指导,重要工作直接部署、重大问题直接过问、重点环节直接协调、重要案件直接督办。 二是加强内部联动。院内各相关业务部门在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案件分析、法律研究、协同取证等方面紧密协作配合,发挥各自专业特长优势,形成横向合力。上下级院间建立案件线索报备、案情通报、案件督办、“双审查”等工作机制,实行点对点指导、全程化督促,凝聚纵向合力。 三是推动外部协同。市县两级检察院主动与有关行政机关联系,介绍公益诉讼相关规定,就线索摸排、调查取证等方面尽量实现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主动与法院沟通,就诉讼请求、诉讼程序、法律政策理解与适用等方面尽力达成共识,确保办理、审理公益诉讼案件程序合法。 (二)深耕细作,拓展案源。 一是结合办案找案源。建立“一案双查”制度,侦查监督、公诉、反贪等部门在办案中,注意审查发现公益诉讼案源线索,并对近年来各类刑事案件全面梳理,排查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市检察院对全市近两年来余件自侦案件逐案排查行政机关疏于履职的情形,发现了一批农机补贴被套取或冒领等类型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 二是专项活动查案源。在检察机关“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两个专项监督活动中,联合行政机关进行专项检查,全面排查公益诉讼案源。新罗区检察院从80卷林业行政执法案件、15个矿山档案资料中排查出一批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向区林业局、矿管办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1件。 三是深入基层寻案源。依托“定点+巡回”服务群众工作平台,借助派出检察室、检察工作联络室和民情联系点,深入机关、单位、乡镇、街道、园区和村居、社区,在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宣传的同时寻找线索,在走访部门的过程中发现线索。新罗区检察院在走访区信访局时,从信访件中发现一起某企业在配套环保设施未建设的情况下进行投产,造成空气污染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随即督促有关部门加强监管。 (三)精准把握,保质增效。 一是用好诉前程序。我们注重发挥诉前程序的法律监督属性,能够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监督的尽量用诉前检察建议,只有经检察建议问题仍得不到有效解决的才提起公益诉讼。两级检察院充分运用调查核实权,全面收集、固定证据,查明案件事实,直击问题源头,找准监督对象,提出检察建议。注意把握检察建议内容与之后的诉讼请求相匹配,做到具体可操作、明确可持续。 二是准确提起诉讼。检察机关加强对违法主体纠违、履职情况的检查验收,并就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程序规范和效果评估等四个方面进行严格把关,同时精心安排出庭人员,制定周密的出庭预案,认真准备出庭提纲,进行模拟预演,确保起诉案件诉得准、判得了、效果好。市检察院起诉一企业大气污染案,经检察建议整改后,该企业废气排放仍然超标,经评估后提起公益诉讼,促使该企业对环保设施进行完善,并对涉案山场进行了补植复绿,效果良好。 三是加强跟踪监督。检察机关坚持监督不替代,加强诉讼或诉前建议的跟踪监督,积极促使行政机关及时自我纠错、依法履职,推进问题解决。新罗区检察院针对雁石镇一废弃露天垃圾场陈年垃圾严重污染环境问题,向该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对垃圾场进行生态修复,并进行跟踪监督,促其在较短时间内启动生态修复工程。 三、取得的初步成效 从公益诉讼开展情况看,我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在促进依法行政,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尤其在保护生态环境和国有资产等方面取到了积极推动作用,主要表现如下: 一是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正确履行职责。试点期间,我们突出探索行政公益诉讼,共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7件,行政机关已纠正行政违法行为或依法履行职责50件,整改率73.5%。总体来看,公益诉讼有力地促进了有关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推动解决了一批社会高度 二是促进了生态资源环境的保护和改善。通过办理环境资源领域诉前检察建议47件、提起公益诉讼4件,督促有关部门关停和整治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26家,督促恢复林地、复垦耕地余亩,较好地保护了森林、矿山、土地等生态资源环境。新罗区检察院针对一家处理病死猪企业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存在漏液问题,发出加强行政监管的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环保局对辖区包括该企业的5家无害化处理厂进行突击检查,促使企业完善污染防治设施,确保污水零排放,实现办理一案整治一片的效果。 三是促进了国家经济损失的减少和挽回。针对非法开采矿产资源,欠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行政处罚罚款,国家补助资金被套取和冒领等问题,通过诉前检察建议或提起公益诉讼,督促相关机关、部门积极履行职责,促进挽回国家经济损失减少和挽回共计余万元。我市办理的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中,永定区农业机械管理站在收到要求采取措施收回被套取的农机补贴资金诉前检察建议后,仍怠于履行相关管理职责,永定区检察院遂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日前,法院已支持检察机关诉讼请求,判决被告追回被套取或冒领的农机补贴资金近万元。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从两年试点工作情况看,我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总体态势良好,但也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接下来,我市两级检察机关将积极主动应对,围绕市委关于打好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战役要求,全面依法履职,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 (一)加强沟通协调。主动向党委、人大请示报告公益诉讼工作,取得重视支持。密切与行政机关、审判机关的联系沟通,加强宣传,增进理解,统一认识,强化合作,重点就公益诉讼线索信息、调查取证、诉讼程序等方面深入协商,积极营造公益诉讼工作良好氛围。 (二)健全案源机制。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共享平台的基础上,探索建设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信息共享子平台;健全检察机关内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案件协查、结果反馈等工作机制。 (三)加大办案力度。坚持“公益”核心,紧紧围绕办案重点,保证案件质量,注重监督实效。将支持融入监督之中,推动行政机关主动履职、有效纠错,共同促进法治龙岩建设。 (四)注意总结提升。及时总结公益诉讼工作阶段性经验做法,认真研究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探索创新工作思路、举措,通过类案分析、专题报告等形式,提升公益诉讼实效。 龙岩市人民检察院 年1月2日 内容来源:小编加加 图文编辑:小编summer 龙岩KK网商务合作:- 赞赏 长按北京中科医院几级白癜风复发怎么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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