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汀县黄标车提前淘汰报废补贴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长汀县黄标车提前淘汰报废补贴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汀县人民政府 年5月25日 长汀县黄标车提前淘汰报废补贴方案 为促进机动车污染减排,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37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黄标车淘汰工作的通知》(闽政发明电[]5号)要求和《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黄标车提前淘汰报废补贴方案的通知》(龙政综[]70号),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采取财政补贴方式、鼓励黄标车提前淘汰报废,扎实推进我县黄标车提前淘汰进程,确保年底前基本淘汰全县黄标车。 二、补助范围 自年1月1日起,对符合本方案规定的补助条件的,注册登记所有人(以下简称“车主”)提前报废的非公务类黄标车。 黄标车是指未达到国I排放标准的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和未达到国III排放标准的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暂不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摩托车。 使用年限是指《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环保部令[]第12号)的使用年限,以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登记信息为准。 黄标车提前报废,是指使用年限未届满的黄标车提前一年以上(含一年)报废和无使用年限的车辆。车辆使用年限起始日期为车辆注册登记日期,终止日期以车辆所有人将车辆交售给我县依法设立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日期为准。 三、补助条件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黄标车,可申请补贴资金: 1、在本县注册登记,初次注册登记日期在年12月31日(含)之前和年以后的车辆; 2、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为个人、个体工商户、企业和其他非财政供养的社会组织; 3、车辆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下发的淘汰黄标车名单以内。 4、自年1月1日起至年12月31日期间交售经商务部门认定资格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提前报废的车辆; 5、距离国家《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中强制报废年限的一年以上(含一年)或无报废年限限制的车辆。其实际使用年限计算的起使日期为车辆初次登记日期,终止日期为车主将车辆交售给机动车报废回收拆解企业的日期,具体以机动车报废回收拆解企业将报废黄标车信息录入老旧汽车报废更新信息管理系统的时间为准。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黄标车,不得享受补贴资金: 1、提前报废时,机动车所有人私自拆除“五大总成”的。 2、因交通事故等非自然原因导致直接报废的。 3、本县公交车、行政事业等财政供养单位(含在岩省部属行政事业单位)所有的。 4、已享受国家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和其他报废汽车补贴政策的。 5、申请报废当年已经达到《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国家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保部令[]第12号)第四条规定的强制报废条件; 6、本方案实施后转出或转入的。 四、资金来源和补贴标准 (一)资金来源 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补贴资金由县财政进行筹集。 (二)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按照车型、注册时间、淘汰时间及《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年第12号)有关规定进行确定。 凡在年12月30日(含)前提前报废的,按标准给予以补贴(详见附件1)。 在补贴发放过程中,若国家、省政府新出台相关补贴奖励政策与本方案不一致的,可依据“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调整补贴金额,已领取本县补贴的车主不得重复领取国家、省政府补贴。 五、办理流程 符合补贴范围的黄标车车主(或委托代理人)应于年1月31日前到车辆登记地所在县(市、区)服务窗口提交申请,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申请。具体申报材料如下: 1、《长汀县黄标车提前报废补贴资金申请表》(一式四份)(在行政服务中心黄标车淘汰服务窗口领取); 2、《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第三联原件; 3、《机动车注销证明》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4、车主(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签字并验原件); 5、车主(单位)营业执照和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并验原件); 6、与车主同名的个人银行账户存折或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证复印件一份(签字/加盖公章); 7、由委托代理人办理申领手续的,需提供车主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对符合补贴条件的黄标车,服务窗口应于受理后3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发放到申请人银行账户;对不符合条件的,服务窗口应在30个工作日内退回申请并书面说明理由。 六、办理机构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各乡镇园区管委会是“黄标车”提前淘汰报废工作的责任主体。县商务、公安、环保、财政、交通等部门应在县行政服务中心设立黄标车淘汰服务窗口,办理补贴资金申请、审核、复核及补贴资金发放等工作。 七、其他事项 (一)县环保局牵头负责发布本辖区黄标车提前淘汰报废补贴有关事项通告,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布,并采取多种形式广为宣传。 (二)县商务局负责补贴资金的发放。 (三)县公安局、环保、财政、商务部门在审查黄标车报废补贴申请材料过程中如有疑异的,应当向市公安局、环保局、财政局、商务局进行复核。 (四)县审计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对年、年黄标车报废补贴资金进行审计监督。 (五)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并由县商务局、财政局、环保局、公安局等部门组织实施。 附件:1、补贴标准明细表 2、长汀县黄标车提前报废补贴资金申请表 3、机动车使用年限及行驶里程参考值汇总表 4、黄标车提前报废补贴车型与机动车注册登记类型对应表 5、授权委托书(参考格式) 附件1 长汀县黄标车补贴标准明细表单位:元 附件2 长汀县黄标车提前报废补贴资金申请表 注:本表一式五联,一联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存查,二联交警部门存查,三联财政主管部门存查,四联商务主管部门存查,五联车主存查。 附件3 机动车使用年限及行驶里程参考值汇总表 附件4 黄标车提前报废补贴车型与机动车注册登记类型对应表 注:专项作业车根据车辆类型,参照载货汽车的标准执行。 附件5 授权委托书(参考格式) 兹委托(单位/个人)至贵单位办理本人(单位)车辆(车牌号:闽,车牌颜色:,使用性质:,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号:)的黄标车提前报废补贴业务。 一、委托人基本信息 1.名称: 2.有效证件类型:□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 3.证件号码: 4.北京哪家医院治疗白癜风正规白癜风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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