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规范汽油机助力自行车登记造册管理工作,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淘汰汽油机助力自行车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和龙岩市公安局《全市公安机关开展淘汰汽油机助力自行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神,制定本工作指南。超标电动自行车的登记造册管理工作参照本工作指南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龙岩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对全市汽油机助力自行车登记造册工作的指导。各县(市、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负责办理本辖区的汽油机助力自行车登记造册、补换牌证、注销报废等工作。 三、各县(市、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应主动与宣传部门、保险行业协会对接,确定本辖区汽油机助力自行车集中登记造册的宣传发动、登记地点、时间安排、人员培训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四、汽油机助力自行车在办理登记造册的同时,同步安装防盗装置。 五、龙岩市汽油机助力自行车的登记号牌、登记证和各类登记造册表格式样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监制,并统一式样、材质、颜色、号段,数量由各县(市、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根据需要确定。 六、各县(市、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办理汽油机助力自行车登记造册业务,应当遵循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在受理汽油机助力自行车登记造册申请时,对申请材料齐全的,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内容;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书面告知不予受理、登记的理由。 七、汽油机助力自行车登记造册的条件、程序、收费标准、需提交材料和登记相关表格范本等内容应当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白癜风症状图北京专门治疗白癜风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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