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教师培训备考,人人必备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详见《年泉州市直公立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阅读原文)。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教师岗位须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身体条件要求);   5.取得与岗位要求相一致的中职学校、中小学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以报考中职学校教师岗位,但应于聘用后1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年3月10日至年3月10日期间出生;   7.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8.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特别说明:(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2)在职人员报考时应征得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   (二)具体条件及要求   1.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学历,是指考生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留学归国人员、香港或澳门地区学习人员以及取得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相关学历的人员,其学历认定按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岗位要求的师范类毕业生是指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不含师范类院校非师专业毕业生)。   2.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者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   特别说明:福建省教育厅网站辅修专业便捷查询窗口   3.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类,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年)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方可报考。报考者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   4.年应届毕业生最迟须于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书;其他报考人员的教师资格证书最迟须于年7月31日前提供,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年3月10日。   三、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根据闽教人〔〕5号文件,省教育厅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承担网络报名、笔试命题、考试组织管理及评卷等考务工作,有关考务工作的具体事宜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报考人员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查询。报名时间全省统一为年3月18日8:00(系统开启)至3月24日17:30(系统关闭),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和缴费。应聘者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   (二)报考资格审查。在网上报名期间,由招考主管部门对网上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进入面试和考核阶段时,还将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人事行政部门的复核结果为准。报考者可上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应聘者仅可报考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考生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联系方式、报名岗位代码应准确无误,因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四、加分手续办理   符合省、市有关事业单位笔试加分政策规定的考生应于3月28日-4月1日上班时间至泉州市教育局(   (一)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1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士兵优待工作的通知》(闽政办〔〕87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二)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号)规定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   (三)参加由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统一组织的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并符合《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的意见》(泉委办〔〕68号)规定的服务期满三年且考核合格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   特别说明:(1)曾通过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考生,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2)除闽人发〔〕10号、闽政办〔〕87号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外,考生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   加分人员名单将在泉州市教育局网站公示。加分分值计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成绩,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为准。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合并计算。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合格线为50分。总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聘用。   (一)笔试   4月17日全省统一笔试,上午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应聘者根据本人所报考职位类别选择其中的一个科目类别参加考试。下午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该科目是每位应聘者必考科目。笔试成绩按教育综合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的比例计算。仅考教育综合知识者以教育综合知识成绩作为笔试成绩。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于5月13日公布。   (二)面试   面试时间安排在年5月下旬至6月。在笔试合格线上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考生为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   面试主要测试应考对象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报考教师岗位者以片段教学、口答评委提问或岗位技能考试为主要形式,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评委由7人以上组成,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数的方法确定报考者的面试分数。   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资格审查的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   (三)补充招聘   第一轮公开招聘结束后,若存在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岗位,市教育局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参加今年全省统一笔试但未被聘用的应聘者(笔试成绩应在合格线上),可登录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补充招聘报名,每位应聘者可报考1个岗位。根据应聘者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开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工作。已被聘用或拟聘用人员不得参加补充招聘。   六、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同一职位最后一名体检人选有2个及以上报考者总成绩相同,取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取笔试的专业知识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的教育综合知识、专业知识成绩皆相同,则由教育主管部门商人社部门研究决定体检对象的确定方式后另行通知。   2.体检标准。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要求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申请复检1次,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不符合招考条件的对象取消聘用资格。考核采取查阅档案、计生综治情况调查等方式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与聘用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泉州市教育局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考生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为期三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一)考生在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及聘用等环节,因本人弃权或不合格而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空缺人数,在该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二)未落实就业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报名参加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符合条件的在职报考者,须于面试资格复审前提交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三)每一职位拟招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原则上达到1∶3方能开考,未达到1∶3的原则上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情况特殊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商人事行政部门研究同意后方可开考。   (四)本次招聘的面试、体检、资格复审以及聘用公示等信息将在泉州市教育局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随时   (五)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市教育纪工委以及市人事行政部门监督。监督-、19493。   (六)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泉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   附件:1.年泉州市属公立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2.各招聘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一、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及数量

  龙岩一中2名:音乐教师1名、美术教师1名。具体岗位及数量见附表1:《年龙岩市直中学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一览表》。(阅读原文)

  二、公开招聘新任教师的对象及条件

  1.公开招聘新任教师的对象为: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即:未正式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入编人员);报考人员应提供未使用过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已就业后又辞职的,应提供年3月24日前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关系的证明。

  2.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安心教育工作,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3.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不良诚信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没受过任何处分。

  4.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等资格条件,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必须在年7月31日前取得。

  5.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6.各职位的具体要求,详见附表2:《年龙岩市直中学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职位设定表》。

  三、公开招聘考试形式

  公开招聘新任教师,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须参加全省统一考试,面试须参加由龙岩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面试。考试总成绩分,其中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60%。

  (一)笔试(全省统考)

  1.报名时间:网络报名时间全省统一为年3月18日~3月24日。

  2.报名办法: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报名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   3.报考学科:报名参加龙岩一中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参加中学相应学科的考试。

  4.报考注意事项:

  ①报考者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   ②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因此报考者要珍惜报考机会,应认真阅读意向报考岗位的条件要求,对照自身条件,完全符合要求才可报考;特别要注意专业类别要求;专业类别系按年省公务员考试专业目录设置,不在约定专业类别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③龙岩市教育局将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因时间紧任务重,不进行现场确认,仅凭报考者个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初审,笔试入围进入面试的人员均需再次进行现场审核确认并公示,经面试资格审核不符合条件的考生,龙岩市教育局将立即取消其进入面试的资格,并按分数向下进行替补;若出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却初审通过并参加笔试的,龙岩市教育局不承担责任,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④岗位笔试实际报考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应达3:1及以上方可开考,比例未达3:1的,该岗位不开考。

  ⑤咨询-、、(龙岩市教育局人事科)。

  4.笔试时间:年4月17日全省统一笔试。笔试具体安排请查询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   5.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6.笔试成绩于年5月13日前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   7.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新任教师岗位,按现行规定享受笔试加分政策;此类报考人员在网络报名时,须在简历栏标注参加服务项目类别,于年5月13日前向龙岩市教育局人事科提交书面笔试加分申请报告,并附相关文件依据;网络报名时,未在简历栏标注,之后才提交材料的,一律不予认可。

  (二)面试

  1.按每个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达到及格线并符合报考条件的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笔试及格线为满分值的60%(即满分分,及格线为60分;满分分,及格线为90分),未达笔试及格线人员不得进入面试。

  3.面试前提出弃权面试的空额可从达到笔试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小于或等于1:1时,其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

  4.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和面试内容、时间、地点由龙岩市教育局通知考生或登录龙岩教育网(   四、体检、审核、公示、聘用

  1.体检: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出现并列分数的,面试成绩高分者进入体检。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依名次递补。体检由用人学校牵头负责,时间、地点另定。

  2.考核: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学校组织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依名次递补。

  3.公示:对拟聘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4.聘用:

  ①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②招聘的新任教师进事业编制,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等福利待遇按国家和省、市现行工资政策规定执行;安排在总校还是分校由学校自行决定。

  ③招聘的新任教师实行试用期,时间一年,期满由用人学校组织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龙岩市人社局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六、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龙岩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表:1.年龙岩市直中学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一览表

  2.年龙岩市直中学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职位设定表

(点击阅读原文下载)

  

  龙岩市教育局

  年3月10日

龙岩市其他地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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