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时间:2014年12月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物价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城乡规划局、统计局、农科所 项目承办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局、住建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 项目负责人:王汉高(市民政局局长) 项目承办单位:市教育局,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间:2014年12月 兰菊秀(市残联) 2014年1月5日 九、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 项目负责人:张美昌(市卫生局局长) 项目联系人:吴洁萍(市公交公司) 2014年,继续实施中小学扩容建设项目12个,总建设面积25000平方米,新增学位5000个,进一步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和消除超大班额所需学位问题 2014年,继续实施70个乡村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 项目协办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民政局、人口和计生委、城乡规龙岩市质量安全划局、住建局、国土资源局、民宗局、林业局、残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项目承办单位:市公交公司 六、实施乡村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工程 项目负责人:曹其昌(市公交公司总经理) 二、实施公办幼儿园建设工程 完成时间:2014年12月 项目负责人:曾仲春(市残联理事长),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 资金来源:总投资12亿元其中: 省级以上补助资金1.5亿元,各级财政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中计提住房保障建设资金2.1亿元,企业自筹8.4亿元 2014年,计划新增和更新50辆公交车辆;新开通公交线路2条;延伸优化公交线路5条;更新改建老旧公交不锈钢停靠站亭 项目协办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农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项目负责人:罗露露(团市委副书记) 项龙岩市人民医院预约目联系人:杨溪亮(市教育局) 完成时间:2014年12月 项目负责人:康小伟(市公安局副局长),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 项目协办单位:市财政局 项目联系人:吴秋妹(团市委) 项目负责人:陈晓东(市计生委主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 十六、实施 “菜篮子”工程建设 项目负责人:林旭(市经贸委主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古蛟、永丰、龙雁新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 资金来源:总投资750万元,由省、市体彩公益金共同支付 十一、实施“红土助残”系列工程 吴振华(市发改委主任) 七、提升公交服务便民工程 廉租房460套,公租房1231套,经适房1170套,城市棚户区改造8298套,工矿棚户区改造200套,垦区棚户区改造45套,廉租补贴320户基本建成11000套 项目龙岩市公务员局档案负责人:林旭(市经贸委主任) 龙岩市人民政府 资金来源:总投资300万元其中:市财政从残疾人保障金中安排资金190万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套共110万元 完成时间:2014年12月 资金来源:总投资19500万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资金15600万元,省级配套960万元,其余资金由各县(市、区)及群众自筹 项目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14年,中心城区视频监控探头数每平方公里不少于60个、治安卡口安排60套,其它6个县(市)城区视频监控探头数每平方公里不少于50个,实现县级城区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网建设率达到80%以上,县(市)治安卡口、电子卡口、信息卡口建设完成率达到80%以上 十九、完善计划生育奖励扶持政策 项目负责人:邱应龙(市体育局局长) 完成时间:2014年12月 项目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徐龙岩市人民医院妇科红稳(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 五、启动龙岩市便民服务网络门诊项目 项目承办单位:市农办 项目负责人:黄锦泰(市支前办主任) 资金来源:总投资1500万元除省级补助20%外,市级财政按“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一定的补助,其余资金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套 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2014年继续开展为民办实事工作现将《2014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计划》印发你们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改进作风,认真组织实施项目进展情况实行月报制度,每月10日前书面上报一次,由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负责汇总通报工作督查由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牵头组织各项目承办单位要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科学安排进度,加强统筹协调,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福建省龙岩市政府网 资金来源: 市财政安排500万元,其余资金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单位自筹及争取中央、省项目支持 完成时间:2014年12月 项目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卫生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项目协办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市经贸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各新区、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岩单位: 项目联系人:石更生(市水利局) 完成时间:2014年12月 项目联系人:涂赤红(市卫生局) 2014年,计划新开工保障性安居工程11724套,其中: 资金来源:总投资600万元由市财政安排补助300万元,其余资金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自筹 项目协办单位:市财政局、物价局、工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市政府网 项目协办单位:龙岩电视台、闽西日报社,各县(市、区)团委、希望办 资金来源:(1)中心城区投资1600万元其中:市财政补助300万元,新罗区政府安排300万元,市、区交巡警上缴财政罚没收入中安排1000万元(2)各县(市)防控体系建设经费由各县(市)财政安排 项目联系人:吴力平(市支前办) 一、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 项目负责人:黄建新(市水利局局长) 项目负责人:朱瑞虹(市教育局局长),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朱瑞虹(市教育局局长),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 项目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安监局 资金来源:(1)城镇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扶助金:省财政补助80%,市财政补助10%(计36.384万元),其余10%由各县(市、区)人民配套;(2)提高部分计划生育低保家庭奖励扶助金:省财政补助80%,市财政补助10%(计龙岩市人民医院招聘21.07万元),其余10%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套;(3)实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继续按现行政策执行 项目负责人:林旭(市经贸委主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 建立城镇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对全市城镇年满60周岁的非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独生子女父母3032人,每人每月发给100元奖励金;提高部分计划生育低保家庭奖励扶助标准,对全市符合独生子女和农村二女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条件并纳入低保的父母1756人,每人每月增加100元;继续实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 完成时间:2014年12月 关于开展2014年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 项目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间:2014年12月 完成时间:2014年12月 资金来源:总投资2245万元其中:(1)新增50辆公交车购置费1495万元,由市财政安排补助;龙岩市政府招标网(2)新开通2条公交线路和延伸优化5条公交线路,市财政补助250万元;(3)更新替换老旧公交停靠站亭资金500万元由市公交公司自筹 资金来源:(1)市财政安排补助150万元(每个集贸市场补助15万元),从价格调节基金中列支;(2)其余资金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套、企业自筹 十四、实施造福工程和农村危房改造 项目负责人:谢强伦(市住建局局长) 项目负责人:廖汉铭(市农办主任) 中共龙岩市委 十三、实施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 项目联系人:沈觉钰(市经贸委) 完成时间:2014年12月 资金来源:总投资400万元其中,市财政补助200万元,其余资金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套 2014年,全市扶持10个城乡集贸市场进行标准化建设改造,完善营业场所、检验检测和安全监控等硬件设施,示范带动其他集贸市场升级改造 2014年,继续实施公福建龙岩市人民医院办幼儿园建设工程新建公办园7所,建设面积22400平方米,增班项目300个,进一步改善公办幼儿园办学条件 十二、支持驻岩部队建设“四个一好”项目 项目承办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项目经费来源:积极争取省级补助,市级财政补助350万元(从价格调节基金中安排),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安排配套资金 项目承办单位:市卫生局 项目协办单位:市财政局 资金来源:总投资90万元其中:向上争取资金30万元;市财政补助30万元,其余资金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套 承办单位:市经贸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古蛟、永丰、龙雁新区管委会 四、实施“百院建设、千人培训”项目 项目协办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 项目承办单位:市卫生局 资金来龙岩市安全教育平台源:总投资4250万元其中:省级以上专项补助3400万元,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套安排850万元 项目承办单位:团市委 项目负责人:廖汉铭(市农办主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 项目承办单位:市残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项目承办单位:市公安局、综治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14年,引导扶持100名大中专毕业生回乡从事农业创业;扶持200名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培训5000名农业技术工人;在长汀、永定、漳平三个新型职业农民国家试点县基础上,积极争取新罗、上杭、武平、连城等县(区)列为国家试点县,力争实现7个县(市、区)整市推进 完成时间:2014年12月 十八、实施城乡集贸市场建设改造工程 协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中级法院、检察院,市发改委、监察局、财政局、公安局、住建局、农业龙岩市局、质监局、卫生局、工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教育局、检疫检验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粮食局、环保局、科技局、文广新局、林业局、供销社、市政府法制办,龙岩盐务局、龙岩车务段 项目承办单位:市农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间:2014年12月 完成时间:2014年12月 项目负责人:张美昌(市卫生局局长) 2014年,重点资助400名被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录取的应届贫困大学新生圆就大学梦想;资助100名以上品学兼优的贫困高中生;帮助1所办学条件较差的学校新建或扩建教学(生活)楼 项目承办单位:市住建局 项目承办单位:市水利局、发改委 完成时间:2014年12月 项目联系人:张颐(市教育局) 项目联系人:吕观荣(市交通运输局) 项目承办单位:市经贸委 对部分乡镇卫生龙岩市院基本诊疗设备进行配备、更新,培训100人次乡镇卫生院医疗技术骨干,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八、推进全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程 资金来源:总投资220万元其中:(1)筹集善款160万元以上,资助400名以上贫困家庭大学新生;(2)筹集善款10万元以上,资助100名以上品学兼优贫困高中生;(3)筹集善款40万元以上,资助1所以上办学条件较差的学校新建或扩建教学(生活)楼市财政补助10万元 2014年,继续落实“菜篮子”行政首长负责制,全市建设大棚蔬菜基地1000亩,建设无公害禽蛋基地新增蛋禽存栏10万羽 项目协办单位:市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城乡规划局、住建局、道管处 以事故多发及危险路段治理为重点,加快推进全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2014年,重点抓好市级督办50处(重点是国省道、通县道路福建省龙岩市、通主要旅游区道路)事故多发及危险路段隐患的整治工作 项目承办单位:市民政局 资金来源:“菜篮子”工程建设经费主要由承办基地自筹,市财政补助2000万元(从价格调节基金中安排),其余资金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套 项目承办单位:市体育局 继续治理畜牧业产品、种植业产品、水产品、饮用水、加工食品、餐饮业的污染,加大力度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开展源头治理,把好市场准入,巩固肉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建设成果,加强监测检测,查处违法案件,打击犯罪行为,各项食品安全监测指标达到省定要求 项目联系人:江志煊(市卫生局) 项目联系人:李铠(市体育局) 项目联系人:陈庆生(市农办) 资金来源:总投资1400万元其中:市财政补助140万元(每个补助2万元龙岩市招投标信息),其余资金由各县(市、区)、乡(镇)、村自筹 十七、实施食品安全工程建设 三、建设城市社区多功能运动场 资金来源:总投资8亿元在享受省级补助基础上,市财政补助2100万元,其余资金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套和群众自筹 项目协办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14年,扶持驻岩基层部队建设10个“四个一好” 项目,帮助部队提高后勤管理水平 项目负责人:邓振春(市交通运输局局长),魏益椿(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支队长),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 十五、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 完成时间:2014年12月 完成时间:2014年12月 资金来源:总投资4860万元其中:省级以上补助80%,其余资金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套 项目联系人:林淑芝(市住建局) 2014,计划在4家市级医院(中医院)、18家县级医院龙岩市教育平台(中医院)开设会诊中心,在1家甲类卫生院、30家乙类卫生院布设高清视频门诊系统,并试运行帮助基层医疗机构提高医疗技术水平,方便基层群众看病 付锦生(市发改委) 2014年,计划实施造福工程和农村危房改造任务3万人约7500户(以省确定任务数为准),建设16个省级、30个市级集中安置区,扶持其它10户以上集中安置点120个 项目联系人:何伯红(市经贸委) 项目联系人:张永华(市农办) 项目承办单位:市计生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14年,计划在全市解决农村人口40万人安全饮水问题,使农民喝上卫生安全的饮用水 十、实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基层基础建设 项目联系人:张平德(市计生委) 二十、实施“希望工程2014”系列助学公益活动 项目联系人:林占俊(市公安局) 2014年,在全市具备建设条件的城市龙岩市房地产信息网社区建设30个社区多功能运动场项目,各配建1套室外全民健身路径器材 项目承办单位:市支前办 2014年,在全市扶持建设8家县级盲人保健按摩就业示范基地,解决64名以上盲人集中就业,辐射带动80名以上盲人就业;向全市有需求的贫困残疾人免费适配6000件辅助器具 项目协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财政局、教育局、民政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数字办,中国电信龙岩分公司 共龙岩市委 龙岩市人民政府 项目联系人:郭钢 (市经贸委) 完成时间:2014年12月 项目协办单位:市农业局、林业局、农科所,龙岩农校 项目联系人:林珍扬(市残联) 项目协办单位:市财政局 完成时间:2014年12月 项目联系人:竭镇泉(市民政局) 刘杭谊(市残疾) 白癜风专家有哪些西宁白癜风医院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longyanshizx.com/lyly/353.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