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长汀县公安局多部门联动抓获三名涉案犯罪嫌疑人胡某基、刘某辉、付某辉,成功处置一起发生在大同辖区红卫村的妨害执行公务案。

  10月31日凌晨4时许,长汀县公安局大同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红卫大街倒角哩路口有人打架。第二警务队队长邓韦华立即带领辅警赶往现场处置。经查,丁某旺与胡某基等5人原是朋友,10月30日晚相约一起喝酒直至31日凌晨。席间,丁某旺与胡某基两人因酒后发生口角,胡某基殴打丁某旺。

  掌握情况后,民警要求带当事人回派出所协助调查。此时,胡某基不仅不配合,还伙同一起喝酒的刘某辉、付某辉两人辱骂、推搡执勤民警和协警,使用暴力妨害民警执行公务,并将民警携带的一台执法记录仪摔坏。在增援力量到达后,民警将涉嫌妨害执行公务的胡某基、付某辉强制带回派出所。期间,犯罪嫌疑人刘某辉趁乱逃脱。

  事件发生后,长汀县公安局迅速启动民警维权机制。10月31上午,纪检监察室会同刑侦、治安、大同派出所等部门联合侦办此案。31日下午,犯罪嫌疑人刘某辉慑于公安机关的强大压力,主动到大同派出所投案自首。至此,该案三名犯罪嫌疑人全部到案。

  经初步审理,涉嫌妨害执行公务的犯罪嫌疑人胡某基、刘某辉、付某辉对自身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对于酒后的不理智行为,三人懊悔不已。目前,三名犯罪嫌疑均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已被移送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做进一步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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