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工作是法院审判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兑现生效裁判确定的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最后一道法律程序。然而,提及法院的执行工作,许多人马上就会想到一个词——执行难。不仅老百姓这么想,许多法官也如是说,各种新闻媒体对“执行难”的报道也时常见诸报端。 尽管“执行难”问题困扰着每一位执行法官,但龙岩市、县两级法院迎难而上,采取了大量的措施,做了大量的工作,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年,全市两级法院执结案件件,到位金额5.91亿元;深化“一打三反”专项活动,依法拘传、拘留人次,追究拒执罪9件10人;严厉打击恶意逃债行为,12人因虚假诉讼被拘留或追究刑事责任。 当事人赠送锦旗表示感谢 新年伊始,为积极回应群众关切,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研究决定组织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雷霆”行动,努力攻坚“执行难”。执行难,难在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应执行财产难动、协助执行人难求、特殊主体难执,且看龙岩法院如何打好“组合拳”一一破解这些难题。 看看执行现场画面现场强制执行、核实拍卖标的物、兑现执行款 出重拳构筑“天网”显威力一大清早,漳平法院法官来到被执行人王某位于桂林街道的一个小区家中,因王某与他人发生林场承包纠纷被诉至法院,双方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之后,王某却始终未按约定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面对登门执行的法官,王某仍百般推脱不肯付款,执行法官遂依法查扣了王某名下的雅阁轿车,并将其带回法院。见法院动真格,王某终于“服软”,当即支付案款3万元,一起案件顺利执结。 反应更快速、行动更高效、过程更公开,“雷霆”行动对于其他尚未履行法院判决的当事人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据介绍,龙岩两级法院的这次行动,将在依法的前提下,采取“超常规”的手段和措施,强力执结一批典型案件。除了执行响应“超常规”,组织领导“超常规”、分类突进“超常规”,打击力度更是“超常规”。 集中打击拒执行为。对符合拘留条件而逃匿的“老赖”,一律上网追逃;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执行的,一律采取罚款、拘留等制裁措施,目前,已上网追逃73人,实施拘留92人,督促履行件案件万元。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及其他妨害执行构成犯罪的,在去年判刑9件10人基础上,联合公安、检察机关持续保持高压态势,目前,收集、固定涉嫌拒执罪犯罪证据5件5人,正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申请执行人杨某与被执行人陈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执行人陈某经法院多次通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在明知自己车辆被法院查封的情况下拒不交出被查封的车辆,致使案件无法执行,被依法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集中清理“限制过户”车辆。与高速交警、市交警支队建立车辆协查机制,持续在闽西日报等媒体刊登交车信息,敦促被执行人限期交付“限制过户”车辆。限期交车公告登出后,“老赖”们开着被法院查封的车辆出门活动可就没那么自由了,因为,对超过15日期限未交出车辆的,面临的将是罚款、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公告一经登出,家住上杭某小区的廖某就接连接到询问电话,其中还包括生意上的客户对其信用的质疑,同住小区的居民也多有指点,在面临信用危机和逾期交车的惩戒威慑下,廖某赶紧将被查封车辆交付上杭法院依法处置。新罗法院积极与公安机关协调,组织开展了专门清理限制过户车辆的“利剑行动”,对历年来查封(限制过户)的余辆车辆、被执行人在报纸上进行公告,限期交车,成功劝导26位车主主动交车。 集中曝光失信被执行人。按“上是原则、不上是例外”的要求,将新收案件名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失信惩戒和限制其有关消费,大力挤压“老赖”生存空间,让“老赖”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老赖”想出国旅游,高消费?想买高铁票,坐飞机回家过年?想贷款融资、购车置房?想竞选村主任村支书?对不起,没门!在龙岩电视台综合和公共频道“执行曝光台”及中心城区莲花路口、中山路等4处电子显示屏滚动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增加曝光被执行人照片,让“老赖”公开亮丑。开展执行曝光进社村活动,在乡镇、街道、圩场张贴《敦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通告》余张,发放印有当地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材料余份,让“老赖”无处藏身。上杭县某中学副校长黄某去北京开会期间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会后因无法购买返程机票而主动叫其家人到法院履行了欠款。 借好力善用平台出效率武平法院执行局的墙上挂有一面“办案神速,为民司法”的锦旗,这是申请人翁某感谢该院为外地农民工讨回血汗钱而送来的。这起案件的快速执结,归功于“点对点”查控系统。 翁某与三明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经法院判决确定三明某公司应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款项,但三明某公司并未主动履行,于是翁某向武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立案后迅速通过“点对点”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三明某公司的财产情况进行查询,在了解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线索后,执行法官连夜准备相关手续,于次日凌晨赶往财产所在地划拨被执行人财产,将75万余元的款项划到法院账户,并按照法定程序将该笔款项交到申请执行人翁某手中。拿到执行款后的翁某激动不已,给该院执行局送来了锦旗。 长期以来,案多人少尤其是执行干警力量不足一直困扰着各级法院。龙岩中院执行局副局长王跃进介绍,攻克执行难仅凭法院一家之力很难奏效,“点对点”查控系统和执行联动机制建立后,执行不再是法院一家单打独斗,而是多个部门相互协作,不仅实现了信息共享,而且能在第一时间查控被执行人和财产,这种社会协同的工作格局,为案件顺利执行奠定了良好基础。 “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主要是与银行、公安、国土、工商、住建等协作单位实现联网查控,可以对被执行人的存款、房产、土地、车辆、股权等信息进行调查,使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更加方便快捷。与传统执行方式相比,现今执行法官可以“足不出户”,通过网络查询系统,只需在电脑上点击操作,便可掌控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年,龙岩法院新增与高速交警查扣协作机制,新辟银行存款扣划快速通道,实现辖区市县土地、房产自动查询,全市法院提起财产查询万余次,冻结、扣划银行存款2.51亿元,查询汽车辆、房地产处,大大提高了执行查控效率。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有一部分被执行人为了逃避债务规避执行,和法官玩起了“躲猫猫”,长期在外行踪不定,致使执行干警长期找不到被执行人。为有效破解“人难找”这一老大难问题,龙岩法院积极探索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借助公安机关信息化资源,对“老赖”进行网上布控。法官将需要查找的被执行人信息提交公安机关,借助公安机关网络信息平台查找被执行人,一旦被执行人有相应活动出现,均会通过短信方式及时通知到承办干警。随着布控系统的不断完善,网上布控将成为搜寻执行“老赖”的一张大网,有效压缩其活动空间,让“老赖”们无处遁形。 借助网络平台,网络司法拍卖也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市8个法院均在淘宝网建立了交易平台,均完成了拍品的挂网拍卖交易。为解决竞买人竞买房产等大宗拍品一次性付款难的问题,龙岩法院与中信银行龙岩分行等协作,为竞买人提供贷款服务。此服务项目通过“互联网+”方式,对网上拍卖标的物在网下同步进行服务对接,通过银行贷款审核的竞买人竞拍司法拍卖的房产,最低只需支付三成的首付款,实现零佣金、全公开。龙岩中院自去年11月引入此项银行贷款服务,短时间内已经促成完成了6笔交易,大大推进了执行标的物处置进度。据统计,全市法院年网络司法拍卖率98.05%,成交件,金额2.27亿元。 真碰硬打破屏障清难案江某是连城某中学的教师,在与罗某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中,被连城法院判决偿还欠款5万元及利息。因江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罗某于年4月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江某仍迟迟未履行。日前,连城法院执行干警前往江某任职的中学,在对江某进行释法说理的同时,展示法院打击“老赖”的强硬立场,欲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在强大的执行威慑下,江某积极与罗某沟通并达成协议,当日支付了元,余款将于年底付清。 和江某一样,许多党政机关和公职人员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因被执行人的特殊身份,他们往往对法院的执行通知不理不睬。同时,由于执行保障工作与实际需求不适应,社会管理体制不完善,执行方面的法律待完善等原因,这类执行案件往往变成“骨头案”,这个群体也被戏称为“特殊主体”。特殊主体案件“执行难”成为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如何破解?龙岩两级法院积极采取措施打破特殊执行主体的心理屏障,让这些“特殊主体”不再“特殊”。 “原以为法院‘曝光’这些公职人员会有疑虑,没想到法院这次力度这么大,这对那些特殊身份的被执行人会起到极大的震慑。”在看到龙岩闹市区电子屏晒出公职“老赖”的资料和照片后,许多市民纷纷点赞。据悉,这次公示失信被执行人,龙岩两级法院严格按照“上是原则、不上是例外”的要求,哪怕是公职人员,也不能例外!龙岩市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温非凡表示,特殊主体案件执行不到位,有其特殊性,特别是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多数为历史遗留问题,时间久远,标的额较大,执行难度大。为此,我们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让涉公主体执行变法院“独奏”为党委领导下的“合奏”,把执行特殊主体案件从法律途径扩展到法律手段与行政、经济、金融等多种渠道的整合。 在这次“雷霆”行动中,涉公主体执行案件被列为行动的重点和目标,中院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党委政法委达成共识,加强对拟入党、任职人员的诚信审查,对党员、干部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以及非法干预、妨害执行的,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将通过通报、诫勉谈话等形式,督促其及时改正,直至依法依纪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漳平法院和组织部门及有关部门配合对不履行义务的村干部、公职人员在提拔、评先、薪酬等方面采取惩戒措施。永定法院强化与区纪委、组织部、政法委等机关部门的联动,建立案件通报制度,及时将党政机关、公职人员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形成书面材料向以上单位通报。通过司法建议、实地走访的方式,争取被执行人所在单位的配合与支持,督促公职人员主动履行义务。 巧执行“放水养鱼”促双赢近日,龙岩中院的法官们来到漳平市福建菁丰企业进行回访,发现这一被执行企业在拍卖后已顺利进行生产,呈现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原来,这工厂原本是由被执行企业福建农正天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因为拖欠工程款多万元,建筑商将其告到了法院,最终法院判决其支付其拖欠的工程款及利息。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到被执行企业调查,发现其生产厂房还在建设中,部分设备已安装完毕。据了解,被执行企业已经投资了多万元,如果法院马上进行评估拍卖,将使厂房变成烂尾厂房,设备也将成为一堆废铁。如果对厂房设备进行简单的查封拍卖,被执行企业的资产将大大贬值,无法发挥经济效益,这无异杀鸡取卵。 被执行企业的现实情况让执行法官陷入沉思,经过多次召集双方当事人以及当地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协商,申请人与被执行企业达成了和解协议。根据协议,被执行企业在建成后,由法院进行评估拍卖,交买受人进行生产经营,由此支付剩余的欠款。最终,福建菁丰生物饲料公司接管了被执行企业。而为了保证企业生产的连续性,法院在对企业评估拍卖期间以及拍卖后,多次到房管、土地、工商部门协调,协助买受人办理相关过户手续,方便了买受人在拍卖后马上投入生产。 对暂无偿还能力的被执行企业,不是简单机械地查封拍卖,而是要想方设法为企业注入“活泉水”,盘活企业,达到申请人与被执行企业双赢的效果,这被称为“放水养鱼”的灵活执行方式。龙岩中院执行局副局长王跃进说,要使企业既能生存发展,又使债权人权益得到保障实现,法官就必须跳出就案办案的传统思维,发挥执行智慧。相对于“竭泽而渔”,法院“放水养鱼”的执行方式更能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司法如何发挥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作用,是涉企案件中必须考虑的一个问题。近年来,法院受理的涉企业类的执行案件有所攀升,而在这类案件中,如何既能保证申请人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又能让被执行企业持续发展?“放水养鱼”的灵活司法,既为此类案件进行了有益探索,也提供了借鉴模式。采取“放水养鱼”的办法,通过“入股”或“债转股”以及“活查封”等方式,既实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又促进债务人恢复清偿能力,这有利于防止出现执行一案破产一家企业、下岗一批职工的问题发生,实现了“多赢”的效果。 暖人心执行救助解民忧执行救助款送上门 当41岁的陈德玉拿到5万元的救助金时,热泪盈眶,感激之情溢于言表。陈德玉说:“我现在确实很需要这个钱,因为去年我老公不幸走了,家里有一双儿女,女儿正在上大学,儿子在读初中,单靠我一个女的真的没办法,现在法院发了这笔执行救助金,我很感动也觉得很温暖。” 原来,一年前,在龙岩务工的陈德玉和丈夫在骑摩托车回上杭老家的途中与一辆大型拖拉机发生了严重的交通事故,陈德玉的丈夫当场死亡,陈德玉本人也受了伤。后经法院判决,拖拉机司机傅某赔偿18万元。然而,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傅某仅付了多元赔偿款后就表示再无偿还能力。上杭法院执行法官通过房产、交警、国土、工商等部门对傅某的财产状况进行查询,却没有发现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在这起事故中,受伤的陈德玉被鉴定为十级伤残,无法再从事重体力活。家里两个孩子还在上学,原来做房子欠下了10多万元的债务,失去收入来源的家庭陷入了困境。考虑到陈德玉家庭的特殊困难,上杭法院执行局加急为她向县委政法委申请了司法救助金,帮助陈德玉一家三口渡过难关。 在执行工作中,有相当一部分案件在法院穷尽了各种执行措施,都没办法执行到财产的情况下,龙岩两级法院对身处困境的申请执行人,想方设法筹措资金,为这些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帮助他们渡过难关,彰显司法为民情怀。 为最大限度对确有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慰问救助,切实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关怀。一方面,龙岩两级法院不断简化司法救助程序,对涉及残疾人、孤寡老人、未成年人、特困难家庭当事人申请的司法救助优先接待、审查、及时办理,同时适当放宽司法救助渠道,确保更多确有困难的执行申请人获得司法救助。积极争取救助金的同时,两级法院不断拓展司法救助方式,加强与司法、民政、残联等部门的沟通联系,搭建司法救助联动机制,将申请执行人的困难情况反馈给相关部门,建议对符合条件的纳入低保或给予适当救助,协调民政、人社部门为执行申请人落实就业安置、提供就业指导培训,与教育部门沟通减免困难申请人子女的学杂费等。工作中,龙岩两级法院还注重规范,将救助的方式、条件、范围、程序等进行公开公示,并通过实际走访核定申请人的家庭情况,确保都是真正急需救助的申请人。 东风好借力,正是扬帆时。面对“执行难”的问题,龙岩法院将持续坚持强制性、信息化、规范化的工作思路,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目的,切实转变执行作风,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依法充分采取强制措施,以组合重拳强力打击“老赖”行径,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作者:陈立烽张丽姑文/图 来源:福建日报 赞赏 长按什么偏方能治白癜风北京治疗白癜风那家医院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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