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公安厅关于交通技术监控违法行为处理有关事项的新闻通稿 来源:福建交警微发布 年12月1日起,我省公安交警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和公安部交管局的要求,通过调查核实能确定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技术监控违法行为,对机动车驾驶人实施处罚并记分;经调查仍不能确定机动车驾驶人的,对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法处罚,予以不记分处理。规定施行以来,有效遏制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多发势头,道路交通秩序得到进一步改善。但各地也出现了非法中介(俗称“二哥”)利用代替他人处理交通技术监控违法谋利,甚至公然在网上发布“买分卖分”信息,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造成十分恶劣的影响。 为有效铲除滋生“买分卖分”违法乱象土壤,规范道路交通违法处理,我厅于今年6月8日正式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交通技术监控违法行为处理相关事项的通知》(闽公综〔〕号,以下简称《通知》),对非重点车辆(除使用性质为公路客运、公交客运、旅游客运、出租客运、货运、教练、危化品运输、校车以外的车辆)交通技术监控违法的处理做进一步规范。 《通知》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或驾驶人实施处罚时,必须由本人持有效证件办理(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根据当事人出示的工作证件或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确定机动车管理人)。机动车所有人因出境、服刑、重病等原因无法接受处理的,提供相关证明后可以由该机动车实际管理人接受处理。 《通知》明确,对交通技术监控证据图片未记录到机动车驾驶人图像的、或经审核属于不清晰或不完整的,依法对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实施处罚,不予记分。 对交通技术监控证据图片记录到清晰完整的机动车驾驶人图像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机动车驾驶人实施处罚并记分。 《通知》还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处理,但由机动车所有人提供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集的证据能证明其实施了交通违法行为的,依法对机动车驾驶人实施处罚并记分。 上述规定年6月8日起纳入日常交通管理工作,常态化实施。此前未处理完毕的非重点车辆交通技术监控违法行为,按照上述规定办理。本《通知》实施过程中,发现有驾驶员开车故意通过遮挡面部逃避交通技术监控的,公安交警部门将调取相关证据,对违法行为人依法从严处理。 而关于市民关心的重点是“龙岩是否也开始实行了呢”!? 据KK小编了解,截至年6月13日11:40,龙岩交警暂未正式公布准确时间,一切以官方通知的时间为准! -06-12最全解读!“无法确认驾驶人的交通违法不扣分”全省适用吗?只限本周吗?你关心的都在这! 今天上午,一条“交通违法未拍到驾驶人不扣分”的消息刷爆了众多车友的朋友圈,对此记者第一时间进行了采访核实,已确认是真的!详见中午报道↓↓↓ 今早疯传:交通违法未拍到驾驶人的不扣分?真相看这里... 报道一出,引发了不少车友的热切 这样被交警现场抓到,将严肃处理!因为有全程监控,除尿急看不出来,其它行为都看得很清楚,交警不傻!故意遮挡很快有相应措施予以处理。开车还是要遵规守法,安全第一,生命宝贵哈! 也提醒大家: 就算不扣分,咱们还是要文明行车,安全出行!这既是对自己和家人负责,也是对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 内容来源:福建交警微发布、FM福建新闻广播 图文编辑:小编summer 龙岩KK网商务合作:- 这是一个互惠互利的平台,这里会有很多广告,这里还会有很多红包,我们,是一个营销推广组织...扫北京治疗白癜风要花多少钱呀北京皮肤白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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