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众志成城战疫情,对您的关心永不变!龙岩汇创之星加速器在新罗区委、区政府领导下,聚焦优质项目招商工作,诚邀优质企业落户龙岩市新罗区,尊享政府对人才、项目、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扶持!欢迎您到龙岩新罗区!张先生

01《新罗区招商引资项目引荐人奖励办法》

引荐项目。在我区投产或运营的新设法人项目(不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增资项目、房地产项目、股权投资类项目和PPP项目),项目公司成立后4年内符合下列任一奖励条件:1.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土地投资强度达标;2.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万美元;3.项目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与增值税地方留成累计不低于万元人民币。

奖励标准。每个引荐项目奖励金总额不超过万元人民币,不超过引荐项目的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地方留成总额,由引荐人三选一:1.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奖励基数的5‰;2.实缴注册资本奖励基数的5‰;3.新罗区级地方经济贡献奖励基数的6%。

02《新罗区实施“4+5”产业人才支持工程十条措施》

围绕产业发展,聚集创新创业人才

着力引进高端领军人才。对经认定为全职引进或新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和省级“百人计划”等高层次人才,在各级补助的基础上,按照省级补助标准的50%予以配套补助。对掌握国际领先技术、生成重大项目并带动新兴产业的领军人才或团队,给予万元至上不封顶的项目支持资金。柔性引才引智。鼓励企业采取兼职聘用、技术指导、项目合作等方式引进高层次科研人才,并在一个服务周期内(一年及以上)按实际支付报酬的30%、最高30万元或者实际支付报酬的20%、最高15万元给予企业补助。支持人才创新创业。每年遴选20个左右成长性较好的项目,给予不超过5年、平方米以内的免租金办公用房、生产场地支持和人才周转房保障。设立产业发展基金,对扶持发展的人才项目给予10万元至万元投资。实施青年人才引进培养计划。对从区外新引进我区符合紧缺急需专业目录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和中青年技师及以上技能人才给予安家补贴。

加强载体建设,建设产业创新平台

对新批准建立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等国家级平台给予50万资金补助;对新批准建立的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等省级平台给予20万元资金补助。

落实优惠政策,提升服务人才水平

住房保障。集中建设人才小区用于对引进到我区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和青年人才配售或周转住宿。人才房配售的产权(有限产权)和房屋使用权归人才个人所有。教育保障。对引进到我区的各类人才,其子女在学前教育或义务教育阶段,按就近入学原则和结合个人意愿,统筹安排落实。医疗保障。对引进到我区的各类人才,分别享受绿色通道服务和免费体检。配偶子女就业。引进高层次人才配偶随同来新罗工作的,可调入相同性质的缺编单位或部门。配偶未就业的积极帮助推荐就业。

03

《新罗区促进机械装备产业发展十二条措施》

扶持企业项目建设

  共有鼓励新企业入驻、支持新建厂房、支持新建项目生产性设备补助、鼓励智能化技改、鼓励盘活闲置土地(厂房)5条。政策对企业实施的新建项目和智能化改造项目生产性设备补助,按照上一年度的生产设备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对新建厂房和盘活闲置土地(厂房)分别按相关厂房面积和转让所需交易额比例给予补助。

促进企业成长壮大

共有支持企业鼓励质量品牌建设、支持标准体系建设、支持汽车及零配件产业发展3条。一是对认定省级、国家级的工业质量标杆企业和工业品牌培育试点示范企业,认定的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首次进入国家节能环保技术和产品推广目录、入围工信部节能环保产业规范准入名单的企业,分别给予不同程度奖补。二是鼓励符合规定的机械产业企业开展智能制造相关的标准化体系建设,参与相关行业标准、行业规范和检测认证体系制定。三是对我区新获得国家专用车生产准入的企业和新进入全球知名汽车企业(集团)供应商体系企业分别给予奖励。

扶持企业创新研发

共有支持智能制造重点项目、支持企业技术创新、鼓励融合发展3条。把创新作为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的第一动力,积极推动我区制造业创新提升。一是鼓励企业申报国家级或省级智能制造重点项目。二是对国家、省批复建设的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和省级试点制造业创新中心、新认定的国家、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为市级、省级、国家级的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首次经国家和省有关部门评审认定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不同程度奖励,最高可达万元。三是对符合规定的机械产业企业新获批国家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制造业“双创”等示范试点认定的企业,对参加省工信厅等省级以上主管部门举办的智能制造、互联网创新创业等大赛的企业,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等奖励。

支持企业降成本

有支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1条。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可以根据企业的信用等级和年度实际支付的利息给予贷款贴息补助。

04

《新罗区促进能源精化产业发展十四条措施》

扶持企业项目建设

共有鼓励新企业入驻、支持新建项目生产性设备补助、鼓励盘活闲置土地(厂房)、支持新建厂房、鼓励智能化技改5条。项目是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政策对企业实施的新建项目(含闽西南协同发展区、粤港澳大湾区的产业转移项目)、智能化改造项目,按照上一年度的生产设备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企业设备投资越多获得的补助也越多,充分调动企业增加投入的积极性。

支持企业做强做优

共有支持企业提档升级、缓解企业资金压力2条。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企业是工业增长的重要支撑,促进企业成长壮大对提升全区工业总量和市场竞争力意义重大,政策按不同梯度层次予以支持:一是对规模突破5亿元-50亿元的工业龙头骨干企业,按不同档次给予奖励。二是为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新增允许企业分期分批缴纳土地出让价款。

支持企业降成本

共有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降低工业企业用工成本2条。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针对能源精化企业召工难的现状,新增用工每人每年奖励金额提升奖励标准。

鼓励企业可持续发展

共有鼓励企业提升安全管理水平、鼓励企业绿色发展2条。结合省、市能源精化产业发展工作要求,推进可持续发展的工作部署,政策新增企业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奖励条款,企业有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二级、三级达标认定,但无奖励,新增按一定标准给予奖励;鼓励企业绿色发展奖励,国家、省、市有开展绿色产品、绿色工厂、节水型企业等认证,但无奖励,新增按一定标准给予奖励。

扶持企业创新研发

共有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鼓励企业技术成果转化、支持企业购买科技创新服务3条。把创新作为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的第一动力,积极推动我区制造业创新提升。一是各种研发仪器设备是企业提升创新能力的硬件基础,政策吸纳省、市鼓励企业加大科研投入的政策条款,对初创期省级新型研发机构购入科研仪器、设备和软件购置经费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二是为激发企业参与“6·18”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推进技术成果转化工作,提出符合条件的项目按原省级扶持30万元进行补助。三是科技创新券补助专项资金是指省政府设立的,用于补助科技型中小企业、创客、大仪产权单位购买技术、检验检测、科研仪器设备使用、技术数据分析、设备维修、测试技术咨询等科技创新服务的专项资金企业获科技创新券。原区级无配套补助,新增按一定标准给予奖励。   

05

《新罗区促进建材产业发展八条措施》

扶持企业项目建设

共有鼓励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及新型建材企业在我区落户、传统企业转型升级、引进研发机构3条。政策对企业实施的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资、生产性设备、研发办公用房和研发试验设备投入总额按照上一年度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

促进企业成长壮大

共有支持企业科技研发、推广使用新型建材和推广绿色建材应用3条。一是对新设立的建材产业企业研发中心开展研发活动、鼓励大型企业对企业开放技术服务平台、对购买专利技术、签订产学研联合开发合同的企业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二是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认定标准,对推广新型建筑材料,各类重点工程项目,优先使用本地新型建材产品的按年销售额和采购额给予奖励。三是对主导制定并完成绿色建材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和绿色建材运用到装配式建筑、在实施绿色建筑和使用绿色建材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企业,给予奖励。

支持企业降成本

共有支持企业开拓市场和银行贷款贴息2条。一是鼓励建材企业举办产品推介会、展览会和自行参展建材企业,按展位费给予奖励。二是对新材料企业投产后前三年缴纳税收达万元以上的,给予3年的贷款贴息。

06

《新罗区促进特色农产品加工产业发展四条措施》

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投资固定资产

对农产品加工企业新增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鼓励区属国资公司与企业谈判入股参与投资,谈判成功后,提交新罗区委、区政府研究,研究同意后,方可实施。

培育壮大龙头企业

对新评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区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万元、50万元、20万元。对经认定市级以上龙头企业,营业收入(产值)连续三年同比增长10%(含)以上,税收连续三年同比增长5%(含)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鼓励做大规模

按照扶大扶优的原则,对农产品加工企业规模统计年产值(以区统计局数据为准)首次突破0万元、1亿元、1.5亿元、3亿元、5亿元、10亿元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30万元;当年连续突破补助统计产值的,以最高奖励标准补助。对当年新列入规模企业统计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区财政一次性奖励5万元。

支持企业参展

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参加各级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对在展示展销活动中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奖励的,区财政分别给予2万元/个、1万元/个、0.5万元/个的奖励,当年获得多个奖励的,以最高的奖励标准补助;对有正式文件邀请、有正式展位且经区直有关部门批准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参加各级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的,省内参展补助元/次,省外参展0元/次,同一活动限补一次。

07

《新罗区促进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十二条措施》

设立基金培育产业集群

设立5亿元的数字经济产业引导“母基金”。

鼓励重点企业入驻

对投资万元(含)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

支持企业创新发展

对获得国家、省部批复建设的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给予一次性补助;对数字经济企业投产后,给予企业五年创新补助。

支持企业品牌建设

对新通过各级认证评估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

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对园区内企业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0万元(含)及以上的、首次进入全国电子信息百强、软件百强、互联网百强的,给予一次性奖励。

生产性设备投资补助

对园区内企业,尤其是智能制造业新购置的生产性设备给予一定补助。

鼓励企业开拓市场

自行参加国内外专业展会、参与省外公开招投标、牵头组织具有影响力的国际级、国家级、省级的互联网、大数据专业性会议或交流活动的,给与一定资金奖励。

支持企业试点运用

在园区内建设市级及以上公共服务云平台、大数据中心、软件创新中心或与行业龙头共建物联网开放实验室,给与一定的费用补助。

办公场地支持

提供免租期3年办公场所,按开发成本价加合理利润受让园区内的办公、科研用房,同时,按给予企业实际装修一次性补贴。

鼓励企业尽早入驻

对前家入驻园区的企业提供M以上带宽的网络支持、用电、数据租用费用的补助。

定期评选优秀企业

定期组织评选数字经济优秀企业,给予每家优秀企业最高10万元奖励。

“一企一策”专项扶持

对于符合我区数字经济产业发展规划的重大项目,可根据实际采取“一企一策”的方式给予支持。

08

《新罗区促进总部经济产业发展十九条措施》

“注册型总部企业”政策

经营贡献奖励。按其年度缴纳入库税收总额的地方级财政分成部分的70%-90%予以奖励。

个税奖励。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总额5万元及以上的总部企业股东、高管及员工,五年内均按每年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级分成部分90%予以奖励给企业。

“实体型总部企业”政策

除可享受注册型总部企业的个税奖励外,另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经营贡献奖励。按其年度缴纳入库税收总额的地方级财政分成部分的70%-90%予以奖励。

落户奖励。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对总部企业注册实收资本金在0万元(含)—1亿元的补助50万元,1亿元(含)—5亿元的补助万元,5亿元(含)—10亿元的补助万元,10亿元(含)以上的补助万元。

办公用房支持。总部企业经区政府批准,可按成本价购买龙雁组团内由我区统一承建的写字楼、标准厂房;租用龙雁组团内的写字楼层作为办公场所的,按常驻办公人均10平米范围内予以五年内免租金。

户籍、教育、人才、招商支持。按市、区出台的相关政策给予享受。

引导投资产业实体项目补助。按我区“4+5”产业政策给予享受。

“平台型总部企业”政策

除可享受注册型总部企业和实体型总部企业所列的个税奖励,落户奖励,办公用房支持,户籍、教育、人才、招商支持,引导投资产业实体项目补助优惠政策外,另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经营贡献奖励。按其年度缴纳入库税收总额的地方级财政分成部分的70%-95%予以奖励。

集群注册便利。提供工商注册的资料,由平台型企业为用户代理注册各类市场主体。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缴纳可采用核定征收的方式,平台型总部企业代理用户申报缴纳。

09

《新罗区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十六条措施》

支持企业研发创新

共有鼓励引进重大技术成果产业化、对新获科技创新成果给予阶段性奖励、支持企业开展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支持申请国内国际认证、扶持企业研发投入、鼓励企业技术成果转化、鼓励孵化器建设7条。把创新作为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的第一动力,引导企业不断增强技术创新能力,积极推动我区制造业创新提升。对市外新引进重大技术成果项目给予奖励,对仿制药通过一致性评价给予奖励,对生产线通过发达国家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的给予奖励,对新获得国际权威认证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给予奖励,对企业加大科研投入给予奖励,对推进企业参与“6·18”技术成果转化工作给予奖励,对初创期企业给予奖励;并对对新获科技创新成果给予阶段性奖励、扶持企业研发投入项目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给予倾斜补助。

扶持企业项目建设

共有鼓励新企业入驻、支持新建项目生产性设备补助、鼓励盘活闲置土地(厂房)、支持新建厂房、鼓励智能化技改、支持企业创新项目建设、给予企业租金补助7条。项目是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政策对企业实施的新建项目(含闽西南协同发展区、粤港澳大湾区的产业转移项目)、智能化改造项目,按照上一年度的生产设备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企业设备投资越多获得的补助也越多,充分调动企业增加投入的积极性。

强化企业培育壮大

共有支持企业提档升级1条。促进企业成长壮大对提升全区工业总量和市场竞争力意义重大,政策按不同梯度层次予以支持:一是对规模突破5亿元-50亿元的工业龙头骨干企业,按不同档次给予奖励。按照不同档次,给予3-15万元的配套奖励,提升我区企业行业竞争力。

支持企业开拓市场

共有鼓励开拓国内市场1条。鼓励生物医药企业产品品种进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省基本药物补充目录、国家和省医保药品目录及集中采购目录,按一定标准给予奖励,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

10

《新罗区促进商贸物流产业发展十三条措施》

支持综合物流方面

新建改造物流项目。凡新建改造投资额0万元以上(不含土地相关费用,下同)、建筑面积0㎡以上的物流园区、物流基地和物流配送中心以及第三方物流企业技术改造和新增设施项目,在竣工投产时根据投资情况给予投资前期费用补助,固定资产投资额累计完成0万元,奖励前期费用20万元,且每增加万元投资,再奖励前期费用10万元,最高不超过万元。

鼓励企业剥离物流业务独立经营。大中型生产制造企业剥离成功(已注册新企业并实际纳税)的每年奖励五万元,连续奖励三年。

鼓励物流企业做大做强。凡在我区注册的大型仓储类、运输类、分拨、配送、采购、包装类物流企业,其年缴纳税收(按征收口径)首次达万元、万元、万元、万元的,分别一次性给予5万元、20万元、30万元、60万元的奖励。

引进城市配送项目。新引进连锁经营企业、大型批发企业及冷链物流企业开展城市配送,按其新购置冷链车、新建信息服务平台、新建配送中心和云仓等投资额的10%给予一定的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

新建大型商贸物流项目。新建大型商贸物流项目,且投资总量大、带动性强的,采取“一企一策”“一事一议”的方法给予政策扶持。

支持冷链物流方面

新建冷链物流项目。投资额达到万元;新建生鲜(农产品)冷链冷藏设施,投资额达到万元,按投资额5%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改造提升冷链物流项目。改造投资额达到万元,按投资额5%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支持商业综合体方面

新建商业综合体。新建商业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投资额达到0万元以上的商业综合体,投入运营后给予一次性补助20万元。投资每增加万元,再给予20万元补助,最高不超过万元。

大型商业综合体改造升级。改造后营业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投资额达到万元以上,投入运营后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补助。投资每增加万元,再给予20万元补助,最高不超过万元。

支持品牌效应方面

培育品牌特色商业街。一方面对符合规划,街区长度米以上、商户户以上、投资额0万元以上,引进当年给予管理运营主体一次性50万元奖励。另一方面对于获得市、省、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特色商业街区,给予管理运营主体一次性20万元、30万元、50万元奖励。

鼓励引进知名品牌连锁企业进社区。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年销售额1亿元以上,以统计局数据为准)新增直营社区便利店、社区超市,面积在平方米以上,按照每个店3万元进行补助。

鼓励打造特色节会品牌。一方面是对在中心城区开展美食节等特色节会的主办单位进行奖励;另一方面是对新罗区获得福建省餐饮烹饪行业协会、中国烹饪协会荣誉的餐饮企业给予3-10万元不等的奖励和申报个人给予-0元不等的奖励。

其他

管理团队扶持。商业综合体、专业市场、商业街新引进商业管理企业,其管理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管理商户户以上,引进当年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此后连续奖励3年,每年给予商业运营补助20万元。

11

《新罗区促进文旅康养产业发展十六条措施》

项目贷款贴息支持。当年度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不包括项目的土地投入)以上的文化体育旅游项目,经审核认定后,按照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30%给予贷款贴息支持,每个项目贷款贴息额度一次性最高不超过万元。

固定资产投资补贴。凡新引进固定资产投资在1亿元以上的文化体育旅游项目(不含住宅类房地产部分,另有规定的除外),投资方自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起,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建设内容的,按实际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含土地相关费用,投资额需经第三方审计)的3%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万元。

项目培育期奖励。财税方面,凡新引进固定资产投资在1亿元以上的文化体育旅游项目,给予5年培育期,自合同约定的建成运营年度起3年内按照企业实缴纳税收(企业所得税)区级留成部分的%给予奖励,后两年按减半奖励。

育强做大企业奖励。新认定规模以上和限额以上文体旅游企业的,给予该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新认定市级以上文体旅游产业龙头企业的,给予该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

示范引领扶持奖励。被国家部委、省级部门、市级部门、区级部门认定为文化创意、体育示范企业(单位、园区、基地)的,一次性分别给予万元、50万元、25万元、10万元奖励,上述示范基地、企业、园区、单位以正式发文认定为准。

提档升级扶持奖励。纳入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并新评定为国家3A级、4A级、5A级旅游景区的,一次性分别给予30万元、万元、万元奖励;对新评定为省级观光工厂、体育旅游休闲基地、养生旅游休闲基地、露营基地的,分别给予奖励20万元。纳入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统计并新评定为国家四星、五星级旅游饭店的,一次性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奖励。

鼓励民营资本办医。对纳入规模以上服务业管理,新办的医疗机构或与政府合办出资比例超过50%的,医院(不含美容、整形、口腔),床位达到30张以上,每张床位一次性给予元补助,医院医院(不含美容、整型、口腔)共建并填补我区空白的高水平实验研究平台、高水平临床医学中心及重点专科,并达到市级和省级标准的项目或学科,分别给予20万元、40万元补助。新办健康、卫生保健等其他医疗服务机构,年营业收入增速超过20%的,给予一次补助5万元。

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社会资本(含公建民营)新创办普惠标准托育服务机构的,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国卫人口发〔〕58号)要求,达到50个托位以上,每个托位每年给予0元补助。

对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照料护理型)实行的一次性开办补助和床位运营补贴。标准为:一次性开办补助: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核定床位50张及以上的,一次性补助1万元/张(用房属自建)或0元/张(用房属租房,租用期限5年以上);床位运营补贴: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按年平均实际入住床位数,分别按元/年.床(服务失能老人)或0元/年.床(其它老人)的标准。公建民营养老服务机构享受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床位运营补贴政策。

▲扫码在线咨询汇创之星致力为企业提供一条龙、一体化、一站式的专业资本服务。如有企业入驻的服务需求,欢迎致电汇创之星服务中心(服务中心张先生,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longyanshizx.com/lymt/10880.html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