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厦蓉高速公路龙岩东联络线工程建设农用地转用的批复闽政〔〕号

龙岩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厦蓉高速公路龙岩东联络线建设项目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请示》(龙政地〔〕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龙岩市新罗区境内农用地97.公顷(其中耕地16.公顷)、未利用地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二、龙岩市人民政府须依法办理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的具体手续。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按规定缴纳。

  三、具体土地征收、供地等事宜,待国务院批准厦蓉高速公路龙岩东联络线工程建设用地后严格依法依规办理。

  福建省人民政府

  年12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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