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施工图纸另计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2月 5日至2014年12月26日前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 17:30(节假日除外)到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汀分公司购买(地址:长汀县环城东路11号)

1. 招标条件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4年 12月26 日上午9时00分,提交地点为长汀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和投标保证金凭证;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到场核验登记,若是授权委托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开标会开始时,不能出具以上证件、资料(均为原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2、福建省省外企业应按《福建省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备案管理办法龙岩市房地产信息网(试行)》的规定执行

地 址:长汀县环城东路11号(北)

地 址:长汀县金龙商务城

8.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14年12月26日上午9时00分;开标地点:长汀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本招标工程长汀县新民小区人才保障房项目(一标段)施工已由福建省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批复号为汀发改项[2014]313号,项目业主为长汀县住房保障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长汀县住房保障建设管理中心,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方式)招标,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10. 联系方式

开标时间:2014-12-26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年检合格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承包二龙岩市政府采购办级以上(含二级)资质且具有足够资金、人员、机械设备的独立法人企业;

帐户名称:长汀县行政服务中心,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为:

电 话:0597-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招标人:长汀县住房保障建设管理中心

2.1. 本项目招标单位:长汀县新民小区人才保障房项目(一标段)施工;

电 话: 6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招标项目工程预算价约5900万元;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4年12月25 日下午5时00分前(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龙岩市人民医院评分法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长汀县新民小区人才保障房项目(一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汀支行,

fjzy汀施招2014-058号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2014年12月05日

招标代理: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龙岩市招投标信息网(www.lyzb.gov.cn)及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所属地区: 国内

5. 评标办法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土建、安装及装饰等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以设计施工图为准);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龙岩市政府信息网负责人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标讯类别: 省内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力争达到省、市优良样板工程;

招标编号:fjzy汀施招2014-058号

帐号: ,

招 标 公 告

业主名称:长汀县住房保障建设管理中心

2.3. 建设地点: 长汀县新民村 ;

联系人:范小姐

6.2.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拾万元整,采用基本户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梁先生

所属行业: 房屋建筑

注:1、使用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要求一龙岩市人民医院等级级临时注册建造师须符合闽建筑函(2014)6号文规定

2014年12月5日

2.6. 工期要求:540日历天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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