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来入学吧秋季招生

为做好年秋季小班幼儿招生工作,根据永招委〔〕7号《关于印发龙岩市永定区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划片招生,就近入园的原则,全面落实“阳光招生”工作要求,结合本园实际,现将龙岩市永定区金凤幼儿园年秋季招生工作通告如下:

招生对象

年满3周岁(即年9月1日至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幼儿。

招生计划

小班:5个班,人

招生区域

南门桥头至电力大厦沿河北路以南、南通路以西、沙岗路至沙岗桥头以南,沙岗桥头至长化路周边区域;枫北路至井下路以西、永杭路至永杭东路口以西(含南郊社区和西北社区的部分区域及金凤社区、长化社区)区域。

招生办法

(一)录取办法

招生按条件分批次录取。录取时按“房-户-住地”顺序录取。即在招生范围内有房产的按房产所在地,无房产有户籍的按户籍地,无房产无户籍的按实际居住地确定录取公办园。

录取过程中,遇某一批次学位不足时,则该批次采用电脑随机派位的办法,派满为止(电脑派位时间另行通知)。参加电脑派位未被录取(含以后批次)的适龄幼儿,由区教育局按批次顺序统筹安排到有剩余学位的城区公办园就读。

因年起招生区域划分调整,导致同一家庭有多个子女就读不同城区公办园的,由家长提出申请,可按“小随大”原则将其今年就读小班的子女安排在同一所公办园就读。

(二)录取批次

第一批:

(1)持有本园招生区域范围内户籍和房产且实际入住的适龄幼儿。因城市规划建设等原因拆迁安置的原住民子女,原则上按划片进行阳光招生。确有因住所、家庭状况等特殊原因,需回本区域就读的适龄幼儿。

(2)本园招生区域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子女。

(3)本园招生区域范围内符合政策性照顾对象的适龄幼儿。

①烈士子女、永定城区部队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

②市级及以上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子女;

③省级及以上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子女;

④在我区城区投资经商,注册资金在万元及以上的企业法人子女;入驻永定工业园区已投产企业高管(含总经理及副总经理)的直系亲属(子女或孙子孙女);在我区城区的央企国企高管的子女;

⑤本园在编在岗教师子女;

⑥“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永新冠防指〔〕26号文件规定)。

第二批:

(1)持有本园招生区域范围内房产且实际入住的适龄幼儿。

(2)持有本园招生区域范围内户籍和房产但未实际入住的适龄幼儿。

第三批:

持有本园招生区域范围内户籍的适龄幼儿。

第四批:

(1)本园招生区域范围内永定工业园区企业普通员工子女。

(2)本园招生区域范围内已购房但未实际入住人员子女。

(3)本园招生区域范围内有房无证但实际入住人员子女。

(4)本园招生区域范围内租住公租房或廉租房人员子女。

(5)本园从事一年或以上保育教育岗位的人员子女。

第五批:

(1)在年7月31日前取得凤城街道《居住证》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2)本园招生区域范围内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三)户籍条件:

适龄幼儿的户籍应与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户籍(至少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上,户籍迁入时间截止至年7月31日。

(四)房产要求

须住宅、商住用途。《不动产权证书》(或《房产证》,下同)登记时间截止至年7月31日,房屋产权人应是幼儿父母(或幼儿本人、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

(五)招生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在申请招生报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时,幼儿家长(或监护人)须签订诚信承诺书(附件1),承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客观、真实、准确。若提供虚假材料或错误信息,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所提交各类证件均含原件和A4复印件(户口簿需复印户主、幼儿、幼儿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信息页)。原件及复印件请按以下序号顺序整理、叠放:

1.第一批招生对象

(1)持有本园招生区域范围内户籍和房产且实际入住的适龄幼儿:

①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②《户口簿》;③《不动产权证书》,居住祖遗房的户主必须是幼儿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如户口册上无法体现幼儿父母或幼儿与房产户主关系需提供其关系证明;④年1-7月水、电缴费票据等有效证明。

(2)本园招生区域范围内因城市规划建设等原因拆迁安置的原住民子女,确有因住所、家庭状况等特殊原因,需回本区域就读的适龄幼儿:

①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②《户口簿》;③《不动产权证书》及年1-7月水、电缴费票据等有效证明;④福建省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证;⑤申请报告(申请报告中含居委会盖章、居委会主任签字;凤城街道盖章、凤城街道分管教育领导签字);⑥居住祖遗房的户主必须是幼儿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并提供关系证明。

(3)本园招生区域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子女(有房产或户籍条件的按房产或户籍条件提供材料;无房产和户籍条件的按实际居住地提供材料):

①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②《户口簿》;③父(母)一方单位工作证明(附件2)、年6月份工资册(福建省国库统一支付工作人员工资明细表);④《不动产权证书》或租住房屋协议书和租住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居住父母单位房或租房的需提供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幼儿父母双方城区无房产登记证明。

(4)本园招生区域范围内符合政策性照顾对象的适龄幼儿:

A.烈士子女、永定城区部队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市级及以上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子女;省级及以上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子女:

①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②《户口簿》;③《就读申请报告》;④符合照顾政策的相关证书(证明、证件);⑤《不动产权证书》或租住房屋协议书和租住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租房的需提供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幼儿父母双方城区无房产登记证明。

B.在我区城区投资经商,注册资金在万元及以上的企业法人子女;入驻永定工业园区已投产企业高管(含总经理及副总经理)的直系亲属(子女或孙子孙女);在我区城区的央企国企高管的子女:

①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②《户口簿》;③《就读申请报告》;④企业营业执照;⑤符合照顾政策的相关证书(证明、证件);⑥《不动产权证书》或租住房屋协议书和租住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租房的需提供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幼儿父母双方城区无房产登记证明;⑦经永定工业园区管委会及区人社局共同认定的材料,或企业与区政府签订的相关协议。⑧央企国企高管的子女须提供单位证明和任职文件。

C.本园在编在岗教师子女:

①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②《户口簿》;③《就读申请报告》;④父(母)一方单位工作证明(附件2)、年6月份工资册(福建省国库统一支付工作人员工资明细表)。

D.“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永新冠防指〔〕26号文件规定):

①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②《户口簿》;③实际居住地证明材料{《不动产权证书》或实际居住地证明材料(租住房屋协议书和租住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同时需提供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适龄幼儿父母城区双方无房产登记证明};④提供“在疫情期间一线抗击疫情”单位证明及文件(永新冠防指〔〕26号文件)。

2.第二批招生对象

(1)持有本园招生区域范围内房产且实际入住的适龄幼儿:

①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②《户口簿》;③《不动产权证书》,居住祖遗房的户主必须是幼儿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如户口册上无法体现幼儿父母或幼儿与房产户主关系需提供其关系证明;④年1-7月水、电缴费票据等有效证明。

(2)持有本园招生区域范围内户籍和房产但未实际入住的适龄幼儿:

①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②《户口簿》;③《不动产权证书》,居住祖遗房的户主必须是幼儿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如户口册上无法体现幼儿父母或幼儿与房产户主关系需提供其关系证明。

3.第三批招生对象

持有本园招生区域范围内户籍的适龄幼儿:

①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②《户口簿》。

4.第四批招生对象

(1)本园招生区域范围内永定工业园区企业普通员工子女:

①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②《户口簿》;③《就读申请报告》;④经永定工业园区管委会及区人社局共同认定的员工证明材料;⑤租住房屋协议书和租住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此类对象须符合《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永定工业园区用工就业优惠政策的通知》(永政办〔〕49号)相关规定。

(2)本园招生区域范围内已购房但未实际入住人员子女:

①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②《户口簿》;③提供正式购房合同、发票及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证明。

(3)本园招生区域范围内有房无证但实际入住人员子女:

①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②《户口簿》;③土地使用证或建设许可证等有效证明;④年1-7月水、电缴费票据等有效证明。

(4)本园招生区域范围内租住公租房或廉租房人员子女:

①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②《户口簿》;③租房相关文件和合同;④租金发票、年1-7月水、电缴费票据等有效证明。

(5)本园从事一年或以上保育教育岗位的人员子女:

①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②《户口簿》;③幼儿园聘用合同;④幼儿园证明。

5.第五批招生对象

(1)本园招生区域范围内进城务工(经商)随迁人员子女:

①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②《户口簿》;③租住房屋协议书和租住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④经商、办企业人员提供《营业执照》(登记时间截止至年7月31日)、固定营业场所证明(或租店协议书);⑤在永定区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开具的相关证明(如缴交明细或发票,缴纳时间至年7月31日达一年及以上)。

(2)本园招生区域范围内取得《居住证》的人员子女:

①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②《户口簿》;③《居住证》;④租住房屋协议书和租住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

报名登记及调查取证时间安排

1.第一、二、三批报名、审核与录取时间:

报名登记:年8月15-16日

幼儿园入户调查和核实:年8月17-18日

幼儿园内部整理审核材料:年8月19日

电脑随机派位:年8月20日

区招考办审核并公布预录取名单:年8月20日

2.第四、五批报名、审核与录取时间:

报名登记:年8月21-22日

幼儿园入户调查和核实:年8月23-24日

幼儿园内部整理审核材料:年8月25日

电脑随机派位:年8月26日

区招考办审核并公布预录取名单:年8月26日

区招考办正式公布整体录取名单:年8月30日

新生报名注册:8月31日

正式开学上课:9月1日

注意事项

1.凡符合我园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需按规定时间到我园报名登记、建档,未按规定时间报名,如果本区域招生范围幼儿园学位录取已满,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它片区有富余学位的幼儿园就读。

2.坚持“一生一报,一生一录”的原则,适龄幼儿只限报城区一所公办幼儿园,重复报名登记者,一律不予录取。

3.报名登记审核地点:龙岩市永定区金凤幼儿园一楼大厅,届时请根据报名流程有序登记。

4.为做好疫情防控,一位适龄幼儿只允许一位家长入园审验报名材料。到园报名的家长请提前准备好近14天“八闽健康码”。入园前佩戴好口罩并出示健康码,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无异常后方可进入校园。

5.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由家长带儿童预防接种证到辖区的接种单位开具。

6.请家长自行购买档案袋将所有材料按顺序装好,并在档案袋封面上贴上附件3的档案袋资料清单。档案袋样例如下:

6.招生-;举报-。

龙岩市永定区金凤幼儿园

年8月10日

附件:1.诚信承诺书

2.资格审核登记表

3.资料清单

4.工作证明

备注:附件1.2.3需家长15号报名前自行打印填好报名时出具,如要出示单位证明的才需打印附件4。

附件1:

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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